一、明知道对方有老婆还要做第三者能起诉吗
在法律层面,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单纯地明知对方有老婆还要与之交往,一般不能直接起诉对方。起诉需要有具体的诉求和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如果因为对方的婚外情行为导致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可以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同时,法律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也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插足可追究法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仅属于道德范畴问题,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第三者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过错方不仅可要求司法机关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还能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若第三者存在恶意转移、隐匿有配偶者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三、做第三者致原配受损原配能起诉索赔吗
一般情况下,原配难以直接起诉第三者索赔。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第三者对原配负有赔偿责任。
婚姻关系主要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该编重点规范夫妻间权利义务,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赔偿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而非第三者。
不过,若第三者存在侵犯原配财产权的行为,比如原配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原配则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擅自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